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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7 August 2011

屋前空地雜草叢生……

紀先生說,他剛買了一間房子,屋主告訴他這屋子前面是一塊空地(空地的面積大約有5間屋子),可是至今已雜草叢生高達9至10呎,長久以來,(大概有10年)都沒有清除,導致蚊蠅蛇鼠繁殖滋生。
屋主多次向市政廳投訴,未能解決這問題,市政廳人員調查後告知,這塊地是屬於私人地,說是某發展商的,市政廳無法處理該雜草。

請問我們要怎樣才可決解這問題?
1. 我們可以要求市政廳發信給該發展商處理這些雜草嗎?
2. 我需要給市政廳甚麼附加文件?
3. 為甚麼市政廳不是直接發信給發展商?
4. 如市政廳發信後,該發展商還是沒進行清除雜草工作,該怎麼辦?

答:紀先生與鄰居可以從市政廳處取得有關私人地業主(某發展商)的聯絡地址,致函給該地主,表明沒有清理雜草造成附近社區居民生活上的不便、影響健康與出入安全。
在信中傳達的訊息包括蛇鼠等都是有害動物,如果不定時清理雜草,造成居民被蚊蟲蛟傷了、生病進院,事情可大可小,不能忽略問題的嚴重性。
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,如果紀先生與鄰居邁出第一步,該地主依然沒有行動。接下來業主可以向市政廳投訴,並附上致給該名地主信件的複本,證明社區居民已儘力,在市政廳開啟了文件檔案,構成一個可以跟進的事件。
業主在信中可以表明地主依然故我,希望市政廳出面協助解決問題。
假設市政廳出面通知地主處理雜草問題,可是,地主沒有正視問題,給了他一段時間後,仍未有行動,可以再通知他。如果依然沒有行動,有關方面將安排除草公司來清理,然後向他索償清理雜草的費用。


转贴于 :http://property.sinchew-i.com/node/12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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