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小姐說,她於2008年7月購買了一間排屋,交屋至今已超過2年;可是,一直存在一些問題,譬如下雨的時候,地上會積水,而且牆壁出現裂痕。
在保證期間,她有要求發展商修補,他們只是把潻料塗在裂縫上,就當作完工了事。
現在牆壁再出現裂痕,可是,已過了保證期。
請問:
“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?我打算自己安排承包商將問題解決好,然後再向發展商收費,這樣做可行嗎?”
答:房屋牆壁的一些裂痕,未必是地陷問題的先兆,假如地磚有裂痕,翻開來查看,里邊是否出現真空現象,比較可以確定房屋是否存在地陷問題。
這位讀者可以將裂痕的問題拍照做為證據,同時聘請一位合格、專業的建築師查看,然後準備一份報告,做為向發展商索償的根據,當然這些都需要付費。
如果能證明房屋的裂痕是因為潛在問題(Latent Defect)所造成,購屋者可以據理向發展商提出索償,儘管已過了修補房屋的期限。
當然這位讀者也可以將問題帶上房屋仲裁庭,嘗試通過該法庭爭取本身的權益,準備上房屋仲裁庭的建檔收費是10令吉。转贴于 : http://property.sinchew-i.com/node/1253?tid=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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